星恒教育网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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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总书记人才观的指引下,为中医人员临床从业把好准入质量关,服务于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健康中国建设。
二、考试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是临床从业人员的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获得医师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三、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遴选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需要的中医临床合格人才。
力求使参考人员能系统掌握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并做到相关专业知识的有机融合与应用;具备中医思维能力、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中医文化传播能力,能从事中医临床诊治实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批判性思维,成为知识、力、素质、品格和社会责任全面协调发展的中医临床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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